
调解制度作为中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民事纠纷化解方面以及司法实践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被誉为“维护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调解是当代调解制度中的一种,2023年,炎陵县人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12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案件 561件,诉前调解案件155件,调解率达到了46.51%。
当前,法院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几个问题有:一、调解和审理的主体合一,而调解对人员、时间的需求较高,这些都与法官人员少、案件数量多、审判任务重之间存在冲突。二、调解程序不够规范,没有一套较为系统的调解工作规定,法官需要反反复复的做工作。三、调解工作与现行审判方式之间存在摩擦,尤其是庭审中或庭审后的调解工作,调解缺乏必要的气氛和沟通。四、职权主义浓重,影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阻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特此建议:一、诉与调的衔接机制。为实现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的优势互补,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建立与社会调解组织对接的调解工作室。二、加强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选拔。通过开展专业的培训,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水平,使其具备更加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和更专业的调解技巧。三、加强法制宣传和调解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和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处理矛盾纠纷。(湖南湘亚律师事务所/王艳蕾)
责编:龙子琳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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